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钢材采购项目公开集体议价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8
竞争性谈判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钢材采购项目公开集体议价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NMGHTTC-2024-010)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钢材采购项目公开集体议价公告采购人为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技术性能指标及质量要求 ①所售产品各项技术参数及标准需按照国铁集团、集团公司或原铁道部文件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②质量须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图纸、明细、样件等要求。 2、质量保证要求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无偿更换,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接需方通知后一日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同时赔偿由于材料产品源头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将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以后将不再与其合作。 3、供货服务要求 按需方要求的品种、数量、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 4、议价方式 我单位评委将对各报名企业资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整包比价、议价,以最低价(产品单项、总价均不得超限价)确定供应商,需要进行二次报价。在任何时候发现供货方提交的议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议价资格和供货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上注明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我单位本次采购项目。 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投标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须提供:2024年任一季度财务决算报表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 ④具有经营两年以上的供货业绩。 须提供:2023-2024年本次采购产品的销售合同(合同内含部分产品即可)和发票各一份。 ⑤其他要求 本包段须具有五金制品的加工资质。 2、不予受理的投标人投诉:(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集体议价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7)投诉人未按照公开采购须知要求提交资料的。。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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