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三分局广东肇庆浪江建设工程项目MG20/3t门式起重机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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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 241503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 水电四局第三分局 委托,中国水电四局设备物资部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水电四局第三分局广东肇庆浪江建设工程 项目部MG20/3t门式起重机设备 ,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是国家战略下保障电网安全的清洁能源项目。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为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电站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3大建筑物。输水发电线路布置在上、下水库坝址连线的北面山体,布置区山体雄厚,沿线无大的深切冲沟,地下厂房采用一厂四机,中部式布置方案;引水、尾水系统均采用一洞四机布置形式。
地下厂房系统包括主厂房、地下副厂房、主变洞、母线洞、高压电缆出线洞、进厂交通洞、通风系统、地下厂房防渗排水系统等建筑物。地下厂房的主副厂房洞室包括主机间、副厂房及安装场,主厂房开挖尺寸179.95m×26.00m×59.20m (长×宽×高)。主机间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可逆式水轮水泵发电电动机组,主机间左端布置安装场,主机间右端布置机电副厂房。厂区地面建筑物包括:GIS楼、继保楼、出线平台。
2、 采购范围:
供应商承担广东肇庆浪江建设工程项目部MG20/3t门式起重机采购项目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 现场设备安装与调试费用(包括安装用机械费及人工费) 、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培训、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并对上述技术服务的质量负责。供应商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采购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供应商无偿进行补充,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不合格,竞标响应人须无偿提供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
3、 采购数量(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备注 |
---|---|---|---|---|
1 | MG20/3t门式起重机 | MG20/5t 额定起重能力20t(主钩)/5t(载人),起升高度轨上8m,轨下330m,跨度10m | 1/台套 | 国产设备 |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采购参考数量,采购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项目部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2024年12月5日前完成交货。
5、交货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五和镇水电四局施工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自行勘察选择设备进场路线,进场不做任何补偿)。
6、质量要求:
6.1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符合设计参数及现场调试要求。
7、计量方式:
按实际到货数量清点计量,不满足要求的将予拒收处理。
8、付款方式:
8.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合同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采购人支付前,供应商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15日内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付款。
8.2合同价格的支付
到货款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4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到货合同货物金额的40%作为到货款:
(1)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现场签字确认的合同货物到货验收单;
(2)供应商签发的合同货物的质量证书;
(3)供应商开具与到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开具与到货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安装调试款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安装合同货物金额的30%作为安装调试款:
(1)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现场签字确认的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成的确认单;
(2)供应商开具与安装调试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开具与安装调试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调试运行款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验收合同货物金额的25%作为验收款:
(1)安装调试运行6个月无出现质量问题。
(2)乙方开具与需支付款项等额的财务收据;
质量保证金 :质保期届满且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款:
(1)质保期12个月满无出现质量问题;
(2)乙方开具与需支付款项等额的财务收据;
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本项目质保期为 1 年,时间从验收完成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之日计算;质量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试验检验报告。
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应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具有类似项目起升高度330米30T/3t或高于此规格技术参数MG20/3t门式起重机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代理商竞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17时00分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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