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苍南2号、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
-温州市
华能苍南2号、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0-2-395 )
项目所在地区: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苍南2号、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浙江苍南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苍南2号海上风电项目装机容量305.5兆瓦,海域区域东西最长约8.9千米,南北最宽约5.3千米,总面积约45.6平方千米。项目采用220千伏海上升压站+陆上计量站,风电场由12回35千伏海底电缆汇流至海上升压站,经一台220/35千伏变压器升压至220千伏后通过1回220千伏海缆敷设至苍南县风水湾村附近登陆,随后转220千伏陆缆2接至风电场220千伏陆上计量站,汇集后接至系统站。
苍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装机容量400兆瓦,海域区域东西最长约17.0千米,南北最宽约6.9千米,总面积约53.2平方千米。项目采用220千伏海上升压站+陆上计量站,风电场由16回35千伏海底电缆汇流至海上升压站,经两台220/35千伏变压器升压至220千伏后通过2回220千伏海缆敷设至苍南县石萍乡兴澳村附近登陆,随后转220千伏陆缆接至风电场220千伏陆上计量站,汇集后接至系统站。
2.2服务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
2.3采购内容:为解决苍南2号、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风机机位调整以及海缆敷设位置偏移问题,须进行项目用海变更工作。投标方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规范、按照招标方及相关用海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基础资料调查等前置工作,编制《华能苍南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并组织通过专家评审;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投标方协助招标方同步推进两个项目取得主管部门支持意见,取得项目变更后的海域使用权证。
2.4服务期:双方签订合同且投标方接收到招标方委托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送审稿;30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期)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供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报批稿。
投标方完成项目报批稿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海洋主管部门启动海域变更审批流程,并在提交报批稿的15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期),协助招标人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完成两个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变更相关工作。
两个项目的变更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同步进行,工作节点同步计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海域使用论证合同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合同实施内容的相关页面),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11-04 17:00(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