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项目 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项目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54-CG-241015112 、 SXZB-2410257911JNF2579/01 ) , 已由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 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纪要( [2024])9次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为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率,保障企业合规经营,公司决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一年来的经营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围绕 企业经营活动中的 内部环境、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及其他内控活动等 事项展开内部审计。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后 60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结果。
2.4服务地点: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 采购人 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10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企业内部审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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