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一分局牛岭项目锌钢栏杆(第二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4-241530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第一分局委托,中国水电四局设备物资部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安徽省牛岭水库工程项目所使用的锌钢栏杆,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牛岭水库水库工程概况:牛岭水库工程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境内,位于青弋江上游最大的支流徽水河中游。牛岭水库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重力坝、泄洪表孔、泄洪中孔、发电引水管道、发电厂房及升压开关站、鱼道、放空底孔等建筑物组成。项目部于2019年9月5日进场,计划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合同金额约为4.4124亿元。水库死水位95.0m(吴淞高程系、下同),汛限水位114.5m,正常蓄水位117.0m,20年一遇洪水位117.5m,50年一遇防洪高水位为120.5m,相应防洪库容0.5亿m³,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21.0m,1000年一遇校核标准洪水位为121.98m,总库容为1.67亿m³。电站装机容量19MW。水库规模为大(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
牛岭水库工程建成后,可有效调控洪水,削减洪峰,与下游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相结合,提高泾县中心城区的防洪标准;可为泾县城乡生活工业用水提供可靠的水源,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可提高下游灌区的灌溉保证率;还可合理利用水力资源,向当地电网提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对保障下游防洪安全及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 采购范围:
投标人须承担本次竞标采购产品的送样检测、生产、出厂前的检验、运输、交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及时,拟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合格检测报告后,招标机构予以发送中标通知书,并积极配合招标方做到货验收、试验等一系列工作,满足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锌钢栏杆 | 图集15J403-1 A7(B17页) | 2712 | 米(延米) | 包含制作、安装 |
2 | 锌钢栏杆 | 图集15J403-1 PA5(D17页) | 479 | 米(延米) | 包含制作、安装 |
合计 | 3191 |
注:(1)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按工程需求为准。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联系采购方在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线上签署合同,若不能响应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
(1)本次采购标的物均为为固定单价采购,整个合同履约期间单价不做调整。
5、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1月底前按需方通知分批交货,每批次收到发货通知后7日内到货。
6、交货地点:安徽省泾县榔桥镇乌溪村牛岭水库施工现场。
7、质量标准或要求:
7.1、栏杆造型选用图集15J403-1(A7、B17页)、15J403-1(PA5、D17页)型,其中A7(B17页)型栏杆数量为2712米,PA5(D17页)型栏杆数量为479米。栏杆材质选用锌钢栏杆。
7.2、锌钢栏杆的材料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锌钢栏杆的主要材料应为锌钢合金,质量应达到GB/T 3098.1-2000的标准要求。锌钢合金的成分中,锌的含量不得低于99.995%,并且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锌钢栏杆的表面应做防锈处理,可以选择喷涂、热浸镀锌、热喷涂等方法。锌钢栏杆喷塑采用通用颜色:黑磨砂/灰磨砂。必须符合招标人质量要求。保证所供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人现场指定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复检,出现不合格品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8、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9、付款方式:买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卖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卖方提供该批材料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当月挂账,挂账三个月内支付挂账金额的60—80%,结余部分累计至次月,按上述比例支付,以此类推。预留5%质保金(合同总金额5%)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截止后若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将累计至尾月付款总额中支付。
10、参与投标时,请根据系统提示账户,在线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前,将通过系统自动查询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两种产品型号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6月-2024年8月证书或检验报告。
2、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同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2021-2024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17时00分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