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天津开发区分公司3号机组大修招标公告
天津
(招标编号: CHDTDZ047/18-QT-220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天津分公司相关项目 华电国际天津开发区分公司3号机组大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港云路27号
2.2项目规模:其他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2月17日—2025年4月7日,共计50天(以招标方开工报告时间为开始时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天津开发区分公司 3 号机组大修服务 (CHDTDZ047/18-QT-2202): 天津开发区分公司 3 号机组大修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开发区分公司3号机组大修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3个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大修业绩,提供的有效业绩中至少有1个300MW及以上循环流化床机组大修业绩,提供的大修业绩承包范围应包含锅炉、汽机、电气、热控专业(如一份合同不能同时包含锅炉、汽机、电气、热控专业内容,按照包含其中一个专业,视为0.5个合格业绩;包含两个及以上专业,视为1个合格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能够证明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承包范围、盖章页等主要内容)。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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