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北院区血液科层流病房(净化工程)改造项目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北院区血液科层流病房(净化工程)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MTZC-2410
项目名称: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北院区血液科层流病房(净化工程)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0295.52 元
最高限价:3970295.52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天内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 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项目属性:工程类;标的对应所属行业:建筑业),工程承建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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