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三公司英吉沙500MW光伏治沙项目Ⅱ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劳务分包采购
英吉沙500MW光伏治沙项目Ⅱ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竞争性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英吉沙500MW光伏治沙项目Ⅱ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 ),拟对该项目建安工程的施工进行劳务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于项目业主施工进度结算款。分包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电工程西北院英吉沙500MW光伏治沙项目场址位于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以东偏南约25km处,场址位置坐标介于东经76°17′4.42″~76°20′26.25″,北纬38°40′16.51″~38°43′6.89″之间。本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500MW,拟采用220kV一级电压接入系统,新建1座220kV光伏升压站,汇集光伏发电系统统一升压后,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英吉沙县220kV变电站。
2.2 建设地点: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以东偏南约25km处。
2.3 采购内容: 本标段光伏阵列区(293.71MWp)、进场道路、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防洪工程等建安工程,配合项目验收、配合项目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等工作。
2.4 计划工期: 总工期7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4;计划完工日期2024.12.30,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分包人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执行以下技术规范及标准:
(1)设计图纸载明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除设计图纸载明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外,应遵循以下质量标准(以下标准如有更新,则乙方应执行新标准;若各标准间要求不一致,则应执行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本项目执行的最新标准、规范及要求,以设计中的规范及要求为准。同时需要执行国家电网接入系统批复文件相关要求;
(3)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判定结论为合格。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01月起至今)具有一项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建安工程施工业绩。且履约评价良好(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获奖证书或履约评价证明均可作为履约评价记录)。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 应答人自有在职员工(提供近六个月公司社保证明),且具有建筑/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安B证)。具有光伏电站项目经理管理业绩至少1项,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未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5 本次采购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应答,但最多允许成交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4.应答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方式。
5.采购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应答,请于2024 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台报名。
5.2 报名要求:应答人报名时,请在报名窗口上传符合本章第3节要求的资审资料扫描件,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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