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关于购置和谐型机车齿轮箱螺栓拆装工具项目采购的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关于 购置
和谐型机车齿轮箱螺栓拆装工具项目采购 的公告
( HRBJWD- sbk -202 4 - 115 )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怀柔北机务段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 范围及相关要求
物资详见谈判公告附表,技术要求见第五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 ☑ 制造商。
(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 3)供应商须提供 谈判产品、 同类产品、 类似产品 省级及以上 第三方具有检验资质部门出具 的 检定合格证明,校准证书(须印有 “CNAS”认证标志,可上网查询)。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 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3业绩要求(按相关文件或专业部门要求设置)。
供应商须提供设备谈判物资近三年内( 2021 年 1 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 ☑ 谈判产品 □☑ 同类产品 ☑ 类似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附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用户使用证明)。
3.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最近三年内( 2021 年 1 月至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 )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
(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1 年 1 月至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 )无行贿犯罪行为(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5其他要求。
3.5.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 2024 年 1 1 月 1 日 1 2 :00 前将资质文件发 邮箱报名(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5.2有意向的投标人需现场勘查,勘察时间11月 4 日,联系人:,电话: 。
3. 6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 7 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 C、D级的供应商。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6 日 9 时 00 分 ,地点为 设备和信息化科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火车站二区25号) 。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 设备和信息化科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火车站二区25号) 。
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 平台 上发布。
7.特别提示
7.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期限为三年,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7.2为充分开放市场,扩大竞争,相关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包件存在异议,或某一包件中部分物资可参与竞争的,请按照异议程序及时提出。采购人核实情况后将按有关程序重新划分包件组织采购。异议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
7.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227-2703/5143170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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