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元素分析仪0.001-40mg0.01ppm0.02ppm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南京化学元素分析仪\0.001-40mg 0.01ppm 0.02ppm(招标编号:NWZ241025-3833-03633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元素分析仪\0.001-40mg 0.01ppm 0.02ppm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元素分析仪\0.001-40mg 0.01ppm 0.02ppm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标的物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不低于一台,提供合同和技术协议复印件。代理商可以提供仪器厂家的业绩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供货时出具所投仪器设备的出厂测试报告。 (2)如为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提供仪器厂家颁发的、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3)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并加盖公司公章,须明确投标产品的具体型号和详细参数,并书面承诺全部参数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要求。 (4)分析仪分析范围:C:100ppm-40mg绝对量,S:2ppm-20mg绝对量。样品引入:零空白球阀进样系统,非叠加的≥60位固体自动进样盘,样品由上向下进样,样品处理采用锡箔纸包裹进样。检测方法:非色散红外吸收方法,采用0-100%宽范围CO2和SO2特异性红外检测器各一只即可,无需高低检测池自动切换完成高低含量的检测;测氯采用电化学检测器。安全设计: 整个仪器包括炉体采用≦50伏特安全设计,确保仪器维护方便。炉子设计:为方便仪器维护,需采用滑轨式立式炉系统,双竖直燃烧炉,前置石英管内填充氧化铜填充,后置燃烧石英管使用≥25mm直径石英管或不锈钢燃烧管,非陶瓷管。(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并加盖公司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3日17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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