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2024-2026年江汉油田油田化学剂及油井水泥等质检服务(本部)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方案质检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4-2026年江汉油田油田化学剂及油井水泥等质检服务(本部)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方案质检服务(招标编号:NZZ241115-9037-036717) , 招标人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质检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质检服务 | 480.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行政许可)》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油田化学剂检验检测经验,熟悉油田化学剂中国石化一级企业标准检验检测要求,提供油井水泥降失水剂、油井水泥缓凝剂、油基清蜡剂、羟丙基瓜尔胶、压裂用交联剂、压裂石英砂、酸化用铁离子稳定剂、高温助排剂、原油破乳剂、水处理用杀菌剂等10项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各1份,报告日期限定在招标公告之日前的1年之内。 (2)投标人承诺:为满足日常检验检测工作及时性,投标人常驻检测点距离招标人物资常用储存地点(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办事处、王场镇等)不得超过60km,提供投标人常驻检测点距离招标人指定地点网络导航截图。若投标人常驻检测点距离招标人常用储存地点超过60 km,投标人承诺在招标结果公示后30天内按照要求设立常驻检测点,配备满足检验检测需求的检验人员及实验仪器设备,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承诺:分项报价表中的物资品种转委托检验检测比例不得高于10%(6项,不包括外包装标识,报价时在备注栏标明“转委托”),特殊情况下应根据招标人需要安排人员加班,接受紧急检验检测任务,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16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