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沧州绿港氢城220KV升压站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国华沧州绿港氢城220KV升压站 (项目名称) 安装 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 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签订 “绿港氢城”109万千瓦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PC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CCFD[2024]0139 ),拟对该项目 安装 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沧州“绿港氢城”109万千瓦光伏项目交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090MW,拟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本工程按15%、2h配置储能系统,储能容量为163.5MW/327MWh,拟以2回220KV线路送出,拟分别接入岐丰站、永红站。
2.2 建设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南排河村等村庄金汇水产往西大约100米(以现场实际通知为准)
2.3 采购内容: 升压站220kV主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GIS、35kV开关柜、储能、储能站用电系统(含站用变、低压柜、预制舱)、接地变、升压站站用变、低压柜、综自、通讯等电气一、二次设备、临时电源等安装及单体调试,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等敷设安装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图纸、变更及对应子目要求的所有劳务工作;(2)甲供材料及机具装卸车、临时堆放、领用、场内运输及现场保管工作;(3)按甲方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成品保护和一般缺陷处理工作;(4)施工用水、电、路、通讯、消防、施工降水及厂区方格网等施工保障系统的管理、建设和维护;(5)生产垃圾及渣土的清理等工作;(6)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噪音、废水、废物等处理措施,保持施工环境卫生;(7)施工区域内设备及材料标示牌、安全警示牌等的悬挂拆除等;(8)配合甲方完成工程填报符合规定的施工记录和安全记录等;(9)剩余甲方材料的保管、回收和包装物的回收工作;(10)协助甲方完成本施工范围的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质量资料编写、报验及竣工资料移交等全相关的工作(11)提供小型施工机械、器具及消耗性材料;(12)受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质量监督检查,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3)有责任和义务与相邻标段施工分包人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确保相邻部位工作的整体性、统一性不受破坏,包括工程本身,永久性和临时性设备、物资、材料等。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 2024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须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2.6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建设单位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否决权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有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备劳务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为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
3.2 业绩要求: 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升压站安装专业施工或类似项目业绩
3.3 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无失信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4 项目经理资格: 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注册要求:在平台注册合格。
3.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或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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