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采供分公司采煤机(进口)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采供分公司采煤机(进口)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34-ZB-24101158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采供分公司采煤机(进口)采购 项目业主为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采供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采供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
1 | 采煤机 (进口)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到矿验收合格后 18个月或者井下使用1年,先到为准。 |
交货地点: 寺河矿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8个 月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2 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 国外生产企业的中国销售公司、国外生产企业 中国销售公司授权的代理商、国外生产企业直接授权的国内代理商。
3. 3.单位 (或产品) 资质要求: 投标时提供整机进口报关单。
3. 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 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进口采煤机整机供货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 。
注: 发票为 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代理商提供授权单位的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即投标人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3. 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 证明 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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