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被装发展有限公司旧品被装破碎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融通被装发展有限公司旧品被装破碎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被装发展有限公司旧品被装破碎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4102800039)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被装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被装发展有限公司旧品被装破碎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 | 破碎设备租赁服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首租30工作日期起,直至完成库内物资破碎完毕 。
服务地点位于: 采购人指定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要求 。
其他: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金额为20万元(含税),单价控制价为900元/天/台,供应商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3)信誉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1个月内截图);③未被军队采购网 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④未被列入中国融通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提供承诺)。
(4)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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