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站信号灯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9
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站信号灯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CZJSK20241029)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站信号灯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车站,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信号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洛阳车站信号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LYCZJSK20241029 ) (二)项目内容:招标采购明细 1 信号灯 (红黄白252个、红绿白255个) (三)技术标准或要求: 投标产品需满足TB/T 1700-2022铁路手信号灯性能要求,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具备CNAS或CMA标识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备审)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潜在报价人资格条件 1.本产品的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备询价物资的经销商。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通报期内,未被列入企业“黑名单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洛阳车站;结算单位:洛阳车站 2. 交货地点:洛阳车站技术科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成交方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付款,结算时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 5.质量保证期相关约定:质保期不少于3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生非人为原因损坏,由成交方无偿进行修复或更换。成交方应提供报修电话及联系人(人员变动要及时通知),在质量保质期内接到使用方物资损坏通知后,成交方须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上门服务。 6.合同期限:本次询价为单批次采购,成交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7.其他相关要求以询价公告为准。 8.提供报价时一并提供样品。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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