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置服务(1年)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置服务(1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9806,招标人为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目前建有8台燃煤锅炉,3台汽轮机组,总装机容量110MW。二期工程两台25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配装两台220t/h蒸汽立式旋风锅炉。4台116MW循环流化床高温热水炉运行产生炉渣;除尘产生的灰以及脱硫产生的脱硫排放物。为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需要及时的清理外运。
招标范围: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生产中产生的粉煤灰、炉渣(黑炉渣)以及镁法脱硫终产物、不合格石膏装卸运输处置、事故放渣、卫生监督及其它生产配合工作均列入本约定工作范围。
工作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0月31日。(具体参数、数量:煤粉燃烧产生的粉煤灰预估7万吨/年、炉渣预估0.99万吨/年、黑炉渣预估4万吨/年、镁法脱硫终产物0.01万吨/年,总计12万吨/年。以实际发生重量为准。)
对于处置总量,招标方要求投标方确保粉煤灰、炉渣、不合格石膏、镁法脱硫产物100%合规处置,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出具合规处置报告。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粉煤灰处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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