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司玉曲河扎拉水电站项目2024年工程管理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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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公司玉曲河扎拉水电站项目 2024 年工程管理车辆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西藏大唐扎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西藏大唐扎拉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建设资本金 20%为企业自筹,其余 80%
为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管理车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411XZ-W001
2.2 建设地点:西藏昌都市卡若区
2.3 建设规模:1015MW
2.4 建设工期:2024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5 设备名称:工程管理车辆
2.6 数 量:4
2.7 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8 招标范围:采购 3 辆全新越野车,排量为 4.0L;采购一辆全新皮卡车,
排量为 3.5T。
2.9 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天内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方需提供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 2 项越野车或皮卡车销售业绩(两项业绩为上述车型之一均
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
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2)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 3.2.1 和 3.2.2 的要求,代理商须满足 3.2.3 的
要求。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
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 (日期) 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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