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分布式光伏逆变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招标公告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5年度分布式光伏逆变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 采购 编号: 202410-0322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为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5年度分布式光伏逆变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资金来自 市场竞争所得 , 出资比例为 100% , 资金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5年度分布式光伏逆变器框架协议采购。
2.2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项目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5年度分布式光伏逆变器框架协议采购。
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根据具体采购合同(订单)要求确定。
2.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
2.5 招标 分类 : 框架招标。
2.6适用范围:
1)标的1适用于招标人承接的南网综合能源广州及佛山地区户用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逆变器的采购需求;
2)标的2适用于招标人承接的南网综合能源广东省内(不含广州及佛山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光伏逆变器的采购需求;
3)招标人其他项目满足要求的应执行本框架采购结果。
2.7 标的清单:
本采购项目设 2 个标的,各标的间可兼投可兼中。
标的 1: 广州及佛山地区户用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逆变器
当经过初步评审后进入详细评审时 剩余投标人个数大于或等于 4时,分 2 个标包:
各标包间: ¨ 可兼投可兼中,最大可兼中 / 个标包; þ 可兼投不可兼中。
当经过初步评审后进入详细评审时 剩余投标人个数等于 3时,分 1 个标包:
当经过初步评审后进入详细评审时剩余投标人个数小于 3时,否决全部投标,本次采购失败。
标的 2: 广东省内(不含广州及佛山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光伏逆变器
当经过初步评审后进入详细评审时 剩余投标人个数大于或等于 4时,分 2 个标包:
各标包间: ¨ 可兼投可兼中,最大可兼中 / 个标包; þ 可兼投不可兼中。
当经过初步评审后进入详细评审时 剩余投标人个数等于 3时,分 1 个标包:
当经过初步评审后进入详细评审时剩余投标人个数小于 3时,否决全部投标,本次采购失败。
标的物清单:
( 标的 1)
( 标的 2)
注:招标人预先设定各规格的采购权重数值,但不作为招标人年度采购量依据,仅作为本次评标计算价格分依据。
2.8框架协议有效期:
1.框架结果生效时间
(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满 一 年截止。
(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满 一 年截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或减少份额,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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