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环境监测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环境监测询比采购公 告
( 采购 项目编号 : JNC334-CG-241024995 、 SXMTZB2403F-1154(F)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环境监测 ( 采购 项目编号 : JNC334-CG-241024995 、 SXMTZB2403F-1154(F) ) , 已由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 。 现已 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 对该 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 规模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环评要求和山西省《污染源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DB14/T2050-2020)等规定,对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周边环境质量(敏感点噪声、地下水、地表水和环境空气)进行监测,对4套污染源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月度比对监测,编制符合监测方法和技术规范要求的监测报告,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要求 。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环境监测 :
标段(包)内容 :根据国家、山西省和行业相关标准、环境监测和比对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完成现场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分析、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等,建立监测记录,编制符合监测方法和技术规范要求的监测报告,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1 ) 现场采样至出具监测报告所有环节要符合监测方法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要求。
2 ) 月度监测项目报告月底前提交,季度监测项目监测报告末月月底前提交,半年监测项目报告取样后 20日内提交,枯水期、丰水期监测项目报告取样后20日内提交,年度监测项目报告取样后20日内提交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环境监测 ,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环境监测 服务类 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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