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服务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太原市
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服务项目 二次 询比采购 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JNC342-CGN-241025017 、 SXMTZB2401F-973 (N)),已由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 ,项目 资金来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 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为方便公司运行员工与非运行员工上下班通勤,特开通三条通勤车路线 。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服务项目 :
标段(包)内容: 通勤车服务 ,具体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 12个月 。
2.4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北合成西路13号。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采购文件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服务项目 ,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供应商业绩要求: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通勤车服务 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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