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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电厂二期750kV送出工程(变电部分)地震安全性评价(第二次)采购项目

陕西

-

延安市

发布时间:2024-10-29
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拟对所需的“延安电厂二期750kV送出工程(变电部分)地震安全性评价(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概况
项目概况:拟建延安电厂二期750kV送出工程(变电部分)站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社区东南约1km,站址西侧为乡村水泥路,北侧为已建秦道750kV开关站,东侧为大唐延安电厂,站址地貌为黄土塬地貌,地形平坦开阔。拟建站址在大地构造上属于中朝准地台鄂尔多斯地块内部,为避免因活动性断裂构造对站址建设造成颠覆性影响,需要开展本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评价地点:延安电厂二期750kV送出工程(变电部分)站址范围及周边不少于150km范围。
招标范围:(1)报告编制:完成本工程的《地震安全评价报告》,成果报告应严格遵循国家现行有关规范与标准要求,做到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完整,客观、科学,资料充实可靠,评价客观公正,方法科学严谨。报告内容应满足现行规程、规范标准,包含不限于以下:提供本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意见;提供工程场地50年超越概率63%、10%和2%三个概率水平下的设计地震动参数,并对工程场地进行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特别是近场区5km范围内的断裂活动对场地的影响等,确定场地是否适宜工程建设。根据《变电站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相关要求,明确站址周边断裂的活动性质、活动强弱程度,明确断裂与站址的距离,明确断裂对站址稳定性的影响,给出评价结论。
(2)报告评审:按规定将地震安全评价报告交专家评审组进行技术评审,并由专家评审组提出书面评审意见。投标人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地震安全评价报告,并将修改合格后的地震安全评价报告送相关部门备案、审批。
工期要求:本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报告并取得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文件。由于甲方或相关部门办公流程及时限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双方协商同意后顺延工期。
服务项目评价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书。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
(2)必须具有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认证证书等)。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符合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条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人员需具有本专业背景。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相关项目的工作经验,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生产事故及人身死亡事故,未发生因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07 09:00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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