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院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可移动式膜库建设项目采购重新招标(二次公告)(二次)
广东
-湛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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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可移动式膜库建设项目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车板镇
建设规模:可移动式膜库面积约1500㎡,需配套的水泥硬化面积2100㎡。
2.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为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可移动式膜库建设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现场面积约1500㎡可移动式膜库的设计(含基础设计)、建安施工(含配套设施、轨道基础)、轨道制造及安装、主体钢结构制造及安装、膜材料采购及安装、机电/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以及膜库的整体调试。
需配套的设施:水泥硬化2100㎡,载荷3T/平米,基层压实系数为0.94,水泥层厚度为15cm;移动膜库建造区域标高高于周边区域不少于5cm(膜库周边标高:Z19.051),便于排水。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3日15日。绝对工期3个月,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五年内应至少具有一项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①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并注册于投标人;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的项目管理业绩(担任项目经理、副经理或总工,并提供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3.6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招标人列入供方评价冻结名单或“黑名单”。
3.7 其他要求:
(1)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环境
管理体系及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当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被责令停业;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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