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机车编组与龙门吊等设备租赁及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河南
-新乡市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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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机车编组与龙门吊等设备租赁及框架公开竞争性
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ZGSAHB-2024-09
- 采购条件
本项目租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承租人为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租赁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 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根据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安排,为了满足现场施工使用,需要租赁机车编组及龙门吊等设
备。
2.2谈判内容:
序号 包件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电瓶机车 55吨 台 1 含充电桩
渣土箱 20方 台 4 含托卡
1 01
砂浆车 13方 台 1
管片车 25吨 台 2
龙门吊 60/25t 台 1
2 02
安装拆除 项 2
2.2.1包件01
(1)电瓶机车为锂电,请响应人提供锂电池详细参数。
(2)响应人不得设置锁车系统,如果因响应人设置的各种锁车系统造成的损失将由响应人承担。
(3)单列编组除电瓶车车头外其他设备总长度不能超过55m。轨距900mm。
(4)电瓶机车牵引能力满足坡度15‰,渣土密度1.9t/m³。
(5)后配套设备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场前设备维修保养费用、配件费、电瓶车电瓶相关设备和充电桩定期检测费用
(每三个月1次)等由出租方承担。
(6)暂定整编组租期为13个月,后续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
2.2.2包件02
(1)龙门吊跨度24m±2m,基坑深度地下20m。
(2)响应人不得设置锁机系统,如果因响应人设置的各种锁机系统造成的损失将由响应人承担。
(3)龙门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场前设备维修保养费用、配件费、龙门吊操作室空调安装所有费用、龙门吊上下爬
梯改造费用、卷盘动力电缆(100米)、龙门吊设备照明安装费用、龙门吊每月定期检查费用(包含龙门吊龙门吊卷盘动力电缆
及供配电箱检查)、龙门吊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维修费用等由出租方承担。
(4)暂定龙门吊租期为13个月,后续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
2.2.3响应人所提供设备依采购人需求为准,其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
2.2.4响应人的报价应为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或完成,应发生的全部直接和间接费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2.2.5由响应人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2.2.6本项目实行固定租赁单价,自租赁合同签订至设备租赁结束退场期间单价不作调整。响应人要充分考虑到市场变化、
钢材价调整等因素。
2.2.7设备租赁方式采用实际到场数量为结算依据。
2.2.8设备进场时间及存放位置,运输车辆型号、数量,等以制造公司通知(大于使用前24小时)为准。设备出租单位根据
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按设备数量、抵达通知使用地点,经制造公司验收后方可使用。
2.2.9租赁期6个月以上设备进退场运输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期不足6个月进场运输费由出租方承担,退场费用由承租方
承担。
2.2.10设备安装检验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特种设备取得设备使用许可证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2.11本次谈判以含税总价为开标、定标价。若响应人税率不同,均以不含税价总价作为评标依据。
2.2.12框架有效期截止2025年12月31日,框架有效期内优先从框架单位处以二次寻源方式采购。
2.2.13因现场实际使用需求需增加租赁设备数量或租赁时间的,以成交单价为准按实际使用数量或租赁时间进行结算,结算
单价不得高于成交单价,同时租赁方与出租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2.2.14本次谈判采用唯一最低价,即各包件中各类型设备租赁成交单价均选择各单位的最低价格。符合采购方、谈判文件等
要求并接受唯一最低价的响应单位具备入围框架资格。框架单位不分先后,采购方根据客户、货期、框架单位闲置设备情况等因
素从框架单位选择具体供应商,框架单位均应接受采购方选择结果。 -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包件01
本次谈判要求响应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的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财务要求:响应人须出具近两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供货业绩:2021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不少于3个(成立不足3年的单位按成立之日起算相
应业绩)。
3.1.4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不在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内,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限制交易期内。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3.1.5质量保证能力: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3.1.6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2包件02
本次谈判要求响应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2.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的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90万元。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2财务要求:响应人须出具近两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3供货业绩:2021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不少于3个(成立不足3年的单位按成立之日起算相
应业绩)。
3.2.4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不在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内,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限制交易期内。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3.2.5质量保证能力: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3.2.6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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