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供电段激光测量仪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上海
竞争性谈判
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供电段激光测量仪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WZ-GT2024-665)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供电段激光测量仪采购采购人为上局-杭州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激光测量仪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财务能力:供应商出具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质量保证能力:报价产品须提供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 3.1.4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份所报价产品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铁路、地铁或电力行业等领域同类物资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与供货业绩相对应的供货合同。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价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谈判供应商(报价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谈判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缺一不可) 3.1.6其他要求: (1)必须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被国铁集团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2023年度以来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 (3)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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