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基于生产经营一体化的区域公司精益管理研究与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
(招标编号: CHDTDZ029/22-QT-011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相关项目 基于生产经营一体化的区域公司精益管理研究与应用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资金已到位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烟雨路 9 号,重庆市奉节、石柱、巫溪、酉阳等区县 。
2.2 项目规模: 华电重庆公司本部及所辖煤机、燃机、新能源共 3 家企业的生产、营销、燃料、财务等数据收集、分析诊断、智能决策等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建设周期 6 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基于生产经营一体化的区域公司精益管理研究与应用项目 (CHDTDZ029/22-QT-01101): 基于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数字底座,研发生产经营一体化精益管理模块,包括区域公司生产经营总览、发电板块和厂级实时经营核算、火电燃料成本分析和诊断、业务板块分析以及智能分析工具等功能,共计 15 个子模块,以及网络安全评估、 2 项发明专利申请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于生产经营一体化的区域公司精益管理研究与应用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发电企业精益化平台或集控平台或大数据平台建设业绩。并须提供业绩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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