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本部及青岗坪煤矿全员绩效管理体系构建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本部及青岗坪煤矿全员绩效管理体系构建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10-2-01288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本部及青岗坪煤矿全员绩效管理体系构建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人为: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本部及青岗坪煤矿全员绩效管理体系构建服务项目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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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C20241064N00014 | F0101012 | F0101012 | 1 | 项 | 2024-09-26 | 2024-10-26 | 2024-10-26 | 2024-10-26 | 2024-10-26 |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 (7)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无效或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条件:
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2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为准),至少3份负责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绩效管理咨询服务项目业绩(单项业绩金额不少于4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以响应文件内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为准(发票内容需与业绩合同内容保持一致,否则按无效处置)。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体现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需包含:组织岗位设计、绩效体系设计、绩效落地辅导实施等方面,以上内容清晰可辨认,任何一项不符合则视为无效业绩)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②每份合同业绩须对应提供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可以是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无结果的,按无效认定。供应商还需提供业绩客户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供备查。 2.3其他要求: 供应商所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由供应商缴纳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起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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