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台沟铁矿采选项目一期工程副井新增工程、南进风井井筒掘砌工程及北进风井改绞等相关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辽宁
-鞍山市
陈台沟铁矿采选项目一期工程副井新增工程、南进风井井筒掘砌工程及北进风井改绞等相关工程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KZB2412LNE601955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陈台沟铁矿采选项目一期工程副井新增工程、南进风井井筒掘砌工程及北进风井改绞等相关工程劳务分包 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齐大山街道办。
2.2 项目概况:
2.2.1 副井井巷工程新增部分, -1020m 水平、 -1050m 水平、 -440m 水平、 -995m 水平、 -970m 水平平巷、硐室、斜坡道、皮带斜井、溜破系统等工程, 掘进工程量约为 134338 m3 ;
2.2.2 南进风井井筒掘砌及施工临建安装等工程, 掘进工程量 约 67443.27 m3 ;
2.2.3 北进风工程:北进风井改绞 工程。
2.3 招标范围 : 同上;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4 服务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460 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5 本项目踏勘时间: 2024 年 11 月 5 日上午 10:00 ,踏勘集中地点和联系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本项目工程的实际能力,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分包资质(不分等级);
3.1.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 / 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4000 万元及以上的劳务分包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近三年(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有合同信誉问题,无安全、质量事故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的状况(证明文件: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
3.6 人员要求:
3.6.1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劳务分包类似项目业绩;
3.6.2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
3.6.3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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