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佳木斯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第四批次)联合地段(含建国西胜利路南)东府名居改造项目一标段水电劳务分包采购(第一批次)招标公告
黑龙江
询价采购
业主单位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佳木斯市 2021 年棚户区改造工程(第四批次)联合地段(含建国西胜利路南)东府名居改造项目一标段水电劳务分包采购(第一批次) ” ,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采购人 为 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佳木斯市 2021 年棚户区改造工程(第四批次)联合地段(含建国西胜利路南)东府名居改造项目一标段水电劳务分包采购(第一批次)
2.2 采购编号: LY-2024-466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招标内容: 水电劳务分包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施工地点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联合地段(含建国西胜利路南)东府名居:长安路北、滨江路南 - 6 计划工期 : 暂定 2024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提前或延迟)
- 7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8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5632188.08 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 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 - 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 ( 2021 年 10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 行贿犯罪记录 ”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
- 4 潜在投标人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5 潜在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7 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禁止参加本 招标 项目 。
- 8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10 月 3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 1 月 05 日 00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已在 “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 (以下简称 “ 采购服务平台 ” )注册的 投标人直接在线点击 “ 我要报名 ” ,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未注册的 投标人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 “ 注册及 CA 管理 ” ,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办理完成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潜在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 CA 数字证书,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投标人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
此 项 为获取 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
4.3 CA 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大道 245 号(信诚招标公司),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4 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 -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1 1 月 08 日 13 时 30 分 。
投标人应使用 采购服务平台 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 加密、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