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加热装置采购(第三次招标)
广东
-深圳市
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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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电加热装置采购(第三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08220005-N2) 已通过审批,项
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分类:能源电力项目规模:本项目电加热装置总额定功率MW级以上,电加热装置主要包括1套组件(棒数量超600
根)和1套配电设备(含电气转接柜、动力电缆和安装辅材)等。乙方需开展的工作包括设计计算、
零部件及组件集成加工制造测试、阻力标定测试、电缆及样棒测试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电加热装置。。
计划交货日期: 第一批交货日期:合同签署后4个月,交货至深圳市龙岗区;第二批交货日期:
收到甲方签署的《二阶段启动函》后6个月,交货至中山市马鞍岛。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公司,且处于有效期内。申请人应通过ISO9001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资质要求:/
-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
(2021-202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4. 业绩要求:具有MW级以上液态金属或熔盐介质电加热集成装置供货业绩,且电加热元件表面
热流密度不低于25W/cm2(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封面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或技术文件关键页(能
体现业绩特征)作为证明材料)。 - 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无
(2)技术负责人:无
(3)其他人员要求:无 -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
(3)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控股
关系或管理关系的多家子公司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 2 家公司通过资格预审。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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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加热装置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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