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2025年度尿素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广东
-汕头市
华能广东公司2025年度尿素单价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0-2-467 )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2025年度尿素单价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本华能广东公司2025年度尿素单价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华能广东公司区域2025年度尿素单价采购,尿素采用水解工艺产生氨气,用于锅炉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烟气脱硝系统。项目单位名称: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门电厂(以下简称“海门电厂”)、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门发电公司)和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以下简称汕头电厂)
2.2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项目名称:
标段1: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5年度尿素单价采购;
标段2:华能广东公司海门发电公司2025年度尿素单价采购;
标段3: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2025年度尿素单价采购。
推荐定标原则:标段1和标段2两个标段,按“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定标,即同一投标人在上述两个标段招标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其中一个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则失去另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当投标人同时为上述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与另一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交叉组合总价最低的原则分别确定推荐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次招标采购尿素(总氮(N)的质量分数≥46.3%;氯化物含量(以CL-计)≤0.015%)。标段1、标段2采购暂估数量各3200吨,标段3采购暂估数量1600吨,合计采购暂估数量为8000吨。以上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每月结算数量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尿素(总氮(N)的质量分数≥46.3%;氯化物含量(以CL-计)≤0.015%)(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交货地点:
标段1和标段2: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海门电厂厂内指定地点。
标段3:汕头市濠江区澳头村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
2.5项目供货期:1年,计划自2025 年 01月 01 日起至 2025 年12月31日止。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接招标人订单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非产品生产制造商,须提供由生产制造商出具有效的授权书及生产制造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尿素供货量累计达到2000吨及以上或至少具有1个电厂用户的尿素年度合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清单、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代理人(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11-05 17:00(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