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牛头尾风电场二期歌美飒风机变流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招标编号: CHDTDZ057/16-QT-257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牛头尾风电场二期歌美飒风机变流器改造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福建省牛头尾风电场。
2.2项目规模: 牛头尾风电场二期24台歌美飒风电机组变流器改造,包括设备供货和现场安装调试。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牛头尾风电场二期歌美飒风机变流器改造项目 (CHDTDZ057/16-QT-25701): 牛头尾风电场二期 24 台歌美飒 2.0MW 风电机组变流器改造,项目内容包括定购 24 套国产的相同容量满足涉网要求、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的变流器。报价人负责新变流器选型、制造、运输、技改、施工、与主控改造厂家进行主控程序调试、变流器安装附件采购、旧变流器拆卸及运输到指定位置、技术培训、配合机组涉网试验等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牛头尾风电场二期歌美飒风机变流器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变流器生产厂家,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50台风电机组变流器的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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