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西北院泰顺县重要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泰顺县河道水库综合整治项目(全域幸福河湖建设)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标段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西北院泰顺县重要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 泰顺县河道水库综合整治项目(全域幸福河湖建设)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2024Z086042-ZBLX-2410-001 )
1. 招标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中标泰顺县重要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 泰顺县河道水库综合整治项目(全域幸福河湖建设) 项目 ,项目业主为 泰顺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其中项目包含的劳务分包标段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 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且 有意投标的企业法人,均可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具体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
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
工程内容: 本项目涉及仕阳镇、泗溪镇、东溪乡等 9 个乡镇,综合治理河道长 48.09km ,整治河道 38 条,岸坡整治 20.63km ,滨岸带生态修复总面积 9.12 万㎡,池塘整治 16 处,清淤疏浚 14.73 万 m ³,河道清障 2.8 万 m ³,水土保持治理 8.50k ㎡,景观人文建设 16 处。重点建设水美乡村 8 处,分别为泗溪镇下桥村、东溪乡上村、雪溪乡双溪村、仕阳镇溪东村、大安乡下塔村、西旸镇尾厝村、三魁镇秀溪边村及凤垟乡李垟村,并修建绿道贯通其间。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要求
泰顺县重要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 泰顺县河道水库综合整治项目(全域幸福河湖建设) 劳务分包标段计划于2024年12月1日开工,2026年10月18日完工。具体以甲方要求进场开工时间为准。
2.4 质量要求
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2012)等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泰顺县重要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 泰顺县河道水库综合整治项目(全域幸福河湖建设)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土方开挖、清淤疏浚、土方回填、砼浇筑施工、干砌块石施工、完成工程验收和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全部工程的劳务作业及辅材采购。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补充资料整理、相关安全措施、验收配合、保险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
3.1.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具有劳务施工资质及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特种作业工种需持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证书上岗。
3.1.2 企业资产(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相关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证书,具备相关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质量管理负责人人员的资格要求:具备质量员证书。
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 近三年在建或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1.5 企业资信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西北院的禁入承包商;
(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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