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湖北工程公司塞拉利昂43.65MW重油发电项目国际物流(第二批)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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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21-240411
1、采购项目
受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以谈判采购方式采购塞拉利昂新唐克里里铁矿二期43.65MW重油发电站EPC工程总承包所需的国际物流(韩国主机),本次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谈判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1) 项目名称:塞拉利昂新唐克里里铁矿二期43.65MW重油发电站EPC工程总承包
(2)项目概况:塞拉利昂新唐克里里二期43.65MW重油发电站EPC工程项目位于塞拉利昂北方省唐克里里。塞拉利昂位于非洲西海岸,北部和东北部与几内亚接壤,东部和东南部与利比里亚毗邻,西部和南部濒临大西洋。国土面积7.174万km2,地形呈东高西低的特征,从沿海约70公里宽的平原逐步过渡到东部边境的高原。。
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本项目下韩国发运的主机设备物资从韩国港口FOB交货开始至海运到目的港并完成内陆运输:主要包含以下工作事项,散杂货重吊船的租船订舱,按照指定交货期安排船舶靠港接货(FOB交货),船内绑扎、加固、平舱理舱,海运至目的港含卸船。以及本批设备物资在属地段从港口接货开始至佩佩尔或大件换装堆场止:主要包含以下工作事项,安排车辆港口提货(大件货物提前安排车辆至船边车船直取),内陆运输,途中押运护送及过路费等手续办理,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整改、加固及排障手续处理。从起运港接货起至项目交货地点止的国际段和属地内陆段全程物流服务。同时,响应人承担采购方本批次发运物资物流代理服务及代办货运险和配合保险理赔,服务内容包括:
(1)租船订舱:安排散杂货重吊船预订舱位、下托运单、签发提单,海运费预付等;
(2)船舶安排:根据我司与供应商关于主机设备FOB交货方式,安排散杂货重吊船的舱内接货、绑扎、衬垫及固定,平舱理舱;做好船舶抵达起运港相关靠港协调工作,船舶抵达后如果未能协调港口方靠泊产生的滞船费由响应人承担;做好港口接货检查验收及交接手续,确认接收货物外包装良好;
(3)国际段运输:为散杂货提供国际段海运运输服务并取得船公司的提单;
(4)目的港及属地段的转运和派送服务:目的港的卸船(目的港船代选择除OBT公司之外其他代理)及目的港至项目交货地的内陆运输;超限货物运输手续的办理,以及必要的路障、空障清理,道路、桥梁的加固、修复以及设备运输途中的护送、押运等,特别是主机等重大件设备必须进行护送押运;
(5)在项目交货地址与采购方及负责铁路运输的单位办理货物验收交接手续,并提供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的吊装及绑扎加固指导手册和指导监督服务;
(6)跟踪报告:自港口接货起,每天1次向采购人报告租船订舱、清关、装船、运输等动态,靠港前5天通知目的港收货人做好清关与收货准备。
(7)保险:代为购买运输保险,投保险别为海运一切险(ICC(A)),陆运和铁路运输一切险、附加战争险和罢工险。起点为采购人供应商交货至韩国港口起经弗里敦港口中转至本项目现场指定位置止(含铁路运输及现场转运)。投保货值为采购人提供的进口发票CIF价格加成10%,预估CIF货值约USD12151405。保险免赔额应设置为:单批次免赔额最多不超过本批次货损金额的5%或5000美元;响应人可提供更优的保险方案;配合保险理赔工作;
3、发运周期:本项目货物主要由供应商交货至韩国木浦港或釜山港(由采购人根据需求确定交货港口),采用散杂货一批次运输,计划2024年12月20日由供应商FOB交货至上述港口(具体发货时间以厂家实际交货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目前暂定2025年4月,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知响应人延长执行期限。响应人安排的船期靠港日期不得迟于2024年12月20日后的5天之内,超过的日期视为延迟交货,由响应人承担货物在码头超期堆存的费用并根据商务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每批次货物从起运港装船起至船舶靠港目的港的海运周期不得超过65天,超出时间按照商务合同6.3条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响应报价:响应人需按照第三卷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主备选两个方案报价。
其中发运港为木浦港响应报价总价及分项报价为主选方案,同时提供釜山港总价及分项报价作为备选方案报价。
6、报价有效期:90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专业物流服务公司;
2.具有从事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的专业资质;
3.响应人企业有完善的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O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5.响应人有丰富的工程项目物流操作经验,有海外工程项目实际操作经验和业绩(请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
6.响应人物流组织结构完善,有专业的工程物流项目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乙方须提供完整的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简历表供甲方审核。对于不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人员或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组织机构不能很好的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工作范围和义务的,甲方有权拒绝其技术文件并认定其不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本项目响应人需安排1名专职中方员工在塞拉利昂境内负责目的港卸船协调,跟踪业主进口清关进度、内陆运输和到货交接等协调和监督工作;
7.本项目响应人安排的海运船舶必须为满足主机(主机重量97吨)吊装要求的重吊船,且船舶状况良好,船龄不得大于25年;对于货物吊装、配载及绑扎要求必须满足长途海运相关安全要求和执行规范并得到采购方的审核确认;本项目内陆运输响应人须提供5台低平板轴线车用于主机运输,且承载能力满足主机安全运输要求。详见下表(由响应人填报,采购人评审):
设备名称 | 船名/规格型号 | 船吊/车辆承载能力 | 数量 | 船龄/车龄 |
---|---|---|---|---|
海运船舶 | 1 | |||
低平板液压轴线车 | 5 | |||
拖车头 | 5 |
7.响应人须提供内陆段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或合作物流代理方的相关资质文件及业绩介绍供采购人审核。对于不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服务方,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技术文件并认定其不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8.响应人以及响应人的子公司、母公司等关联公司的股东、客户非为中国政府公布的制裁清单中的个人和组织。响应人选用的船公司非涉及红海争端有关的船舶。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中国电建湖北工程公司塞拉利昂43.65MW重油发电项目国际物流(第二批)采购项目谈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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