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白沙县粪污清掏、转运、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白沙县粪污清掏、转运、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白沙县粪污清掏、转运、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4-11-11 14:30:00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M-DZ2024011
项目名称:2024年白沙县粪污清掏、转运、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预算金额:2,250,000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多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3.6、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转包。(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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