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铁路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国际物流港铁路专用线工程钢轨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为 内江国际物流港铁路专用线工程钢轨采购 ,技术科已于 202 4年 10月审核送达项目提报的需求计划。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成都铁路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工程建设成本,采购人为成都铁路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钢轨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
2.1服务地点: 内江国际物流港铁路专用线工程
2. 2项目内容:项目所需钢轨
2. 3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3.采购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采购申请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轨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代理商参与采购的,需提供生产商授权委托函。
3.2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供应能力,具有办公或生产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3. 3 具有本次采购产品所需的企业资质证书、类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必须由通过中国计量机构( C MA )或国家实验室认可( C NAS )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出具的近五年内的类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该 产品纳入《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还需提供产品 CRCC认证证书)。
3.4履约信用要求。要求履约、信用情况良好:
( 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及黑名单的采购申请人参与(须提供采购申请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采购申请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采购申请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 3)采购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采购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结果截图);
( 4)采购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 5)不接受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D级的供应商及其授权经销商(公开采购除外),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网址: 。采购申请人提供查询截图,如无查询结果,请说明情况。
3. 5 能在成交后规定时间内完成钢轨的供应,并送达指定地点(内江国际物流港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工地)。
3.6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及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截止递交采购文件时间,采购申请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
3.7业绩要求:采购申请人需提供近 3年不少于2个 类似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与该项目劳务及专业分包、机械设备租赁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选(国有企业除外)。
4.采购控价:到场含税价(含生产、运输、税费、利润、包装等费用):3295470.26 元 ,税率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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