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运输有限公司北斗定位设备(非静默式定位器)及设备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融通运输有限公司北斗定位设备(非静默式定位器)及设备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运输有限公司北斗定位设备(非静默式定位器)及设备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4103100043)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运输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运输有限公司北斗定位设备(非静默式定位器)及设备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 北斗定位设备及设备管理系统服务 | 500 | 台 |
项目交货期为: 合同有效期2年,实际结算金额不超预算金额。 交付期:能够根据保障业务需求上门安装定位设备并进行校验,产品安装在订单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应商需为甲方及分子公司提供相应服务,具体以实际订单为准 。
交货地点位于: 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天津、西安、北京、上海、武汉、深圳、湛江、酒泉等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拟遴选一家供应商为保障车辆提供北斗定位设备及设备管理系统服务。预计数量500台,最高限价280元/台
首年单台车辆的费用均价(含北斗定位设备、设备管理系统服务及拆装、流量费用)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汽车定位设备及配套软件系统业绩证明文件(如合同、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满三年及以上;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盖章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4)信誉要求:①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军队采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以上均需提供截图或由评审评委现场核验。④未被列入中国融通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⑤未被纳入集团公司《关于停用审计发现问题中有关责任单位的通知》相关企业名录。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不同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或MAC地址异常雷同的,各自响应将被否决。即不得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电脑上传响应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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