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恒盛洗煤有限公司宿舍楼顶做防水、211除尘风机改造、除尘室排风管加高、修建电动车、自行车棚等零星工程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武乡县恒盛洗煤有限公司宿舍楼顶做防水、 211除尘风机改造、除尘室排风管加高、修建电动车、自行车棚等零星工程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武乡县恒盛洗煤有限公司宿舍楼顶做防水、 211 除尘风机改造、除尘室排风管加高、修建电动车、自行车棚等零星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JNA254-CG-241015258 、 SXZB-241039411JNG394/01 ) , 已由 武乡县恒盛洗煤有限公司 以 党支部(扩大)会议纪要( 2024 ) 14 次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采购人为 武乡县恒盛洗煤有限公司 。现已 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 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规模: 武乡县恒盛洗煤有限公司宿舍楼顶做防水、 211除尘风机改造、除尘室排风管加高、修建电动车、自行车棚等零星工程。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 宿舍楼顶做防水、 211除尘风机改造、除尘室排风管加高、修建电动车、自行车棚等八项零星工程。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完成 。
2.4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洪水镇墨镫村(武乡县恒盛洗煤有限公司厂区内)。
2.5 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 和工程竣工验收 证明和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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