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皖豫干线项目(江苏段)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制作及汇交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21时 34分 16秒
一、概述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报部建设项目用地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审查工作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4〕251号),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未纳入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地区,申请用地时,应严格按照《通知》《汇交要求》有关要求,将拟用地的范围矢量数据及正在报批或已批准的总体规划中所在区块的规划矢量数据报部。因此需对苏皖豫干线项目(江苏段)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制作及汇交项目,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制作及汇交工作并通过验收。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制作及汇交工作并通过验收止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 资质要求 无 2.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2.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线性工程规划选址项目业绩,应提供: (1)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5 信誉要求 2.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5.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5.4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6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2.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7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3日12时00分2、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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