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峨眉车务段2025年管内自动消防系统设备维保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成都局集团公司峨眉车务段 2025 年管内自动消防系统设备维保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 公告
(项目编号: ZTBZX-FW-2024- 642 )
*重要提示: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1 .招标条件
受 峨眉车务段 委托,作为峨眉车务段 2025年管内自动消防系统设备维保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成都局集团公司峨眉车务段 2025年管内自动消防系统设备维保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 。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资质要求:
3. 1.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服务企业;(1)满足应急管理部(2019)88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要求(需提供书面承诺);(2)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具备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及“四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备案通过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截图)。
3. 1.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每个包件的消防维保维修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包件负责人1人、包件技术负责人1名、消防维保技术人员1人。本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消防维保技术人员须具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社保证明)。
3. 2. 财务要求:
3. 2.1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提供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连续2年亏损(以利润表为准);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年(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内),不少于3个消防维保或消防建设工程项目的服务业绩。
3.4 信誉要求:
3. 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 4.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不存在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书面承诺);
3. 4.3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3.5 其他要求:
3. 5.1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参与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3.5.2 一个中介机构中选一个包件,不能同时承揽两个包件;若同一家供应商有 2个以上包件被推荐时,按包件号从小到大顺序确定成交人。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须 在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 注册 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10-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请投标人通过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 20 24 年 11 月 1 日 00 时00分起至 11 月 6 日 00 时00分 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 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 期内,投标人登录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 获取 招标文件及 相关招标资料。 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 ,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 ——【电子招投标(试)】,选 择投标项目点击 【我要参与】 ,成功后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 《供应商 信息 表》 Word版和 加盖报价人公章 的 PDF版 ( 格式 见附件 1 ) 递交 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444142035 @qq.com (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
5.4投标人购 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 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 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 发至 5 .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 文件递交时间为 20 24 年 11 月 21 日 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招 投标代理 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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