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庞光街道办事处纬十路与草堂四路拆除区域建筑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纬十路与草堂四路拆除区域建筑拆除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2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G-ZB-2024129
项目名称:纬十路与草堂四路拆除区域建筑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8,319.01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进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纬十路与草堂四路拆除区域建筑拆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纬十路与草堂四路拆除区域建筑拆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工程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任意税种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声明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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