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国家版本馆兰台天禄—中华典籍展示陈列展品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国家版本馆“兰台天禄—中华典籍展示陈列”展品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0日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TZB-2024100335
项目名称: 杭州国家版本馆“兰台天禄—中华典籍展示陈列”展品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 2000000
最高限价(元): 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杭州国家版本馆“兰台天禄—中华典籍展示陈列”展品提升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拟对主书房“兰台天禄——中华典籍展示陈列”进行提升,拟采购一批包括特色古籍和浙江历史文化名人家谱在内的古典文献版本,通过展陈调整,设置专题展区。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 ◇联合体内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两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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