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辆危险废物(含油污泥)处置采购公告
哈辆危险废物(含油污泥)处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L20241014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哈尔滨车辆段现就哈辆危险废物(含油污泥)处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哈尔滨车辆段段本部每年产生70吨左右的危险废物(含油污泥)需要处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危险废物省内转移,不接受外省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2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不得处于国铁集团和各集团公司发布的限制投标期和黑名单内,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业绩,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本年度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5)具有环保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代码900-210-08); (6)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资质(危险废物代码900-210-08); (7)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中发现投标人有关联企业,取消关联企业投标资格。 (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2)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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