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凤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4-11-01
项目概况
凤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凤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44500
最高限价(元):4445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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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名称:凤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 采购标的实现的目标:全面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和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要求:依据种植业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相关监测参数、检测标准和方法,严格遵守“双随机”抽样检测程序,强化抽样人员行为规范,科学、公正地做好抽样和监测工作。作业单位应在该项目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且证书合法有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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