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青海光热试验基地熔盐罐和除氧器
青海
-西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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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青海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广核青海光热试验基地熔盐罐和除氧器(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11010003)项目资金
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中广核青海光热试验基地熔盐罐和除氧器。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采购中广核青海光热试验基地熔盐罐和除氧器,包括高温罐1台、低温罐1
台、疏盐罐1台和除氧器1台,以及安装与调试必要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现场服务和培训,合同执
行过程中与设备交付后必要的文件等。
计划交货日期:2025年4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且处
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
投标方需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及制造许可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与本次采购熔盐罐同等或类似条件(包括设计温度、材质等)熔盐储罐供货业
绩,并在业绩中标明所供熔盐罐的设计温度、直径、高度和材质,以及业绩中是否同时提供隔热基
础等信息。这些业绩要求储热介质为二元熔盐(60%硝酸钠与40%硝酸钾)。
投标人需具有本次采购除氧器同等或类似条件(包括设计温度、材质等)除氧器供货及应用业
绩,并在业绩中标明所供除氧器的设计温度、直径、高度和材质。
5.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
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2)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
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
人将被同时拒绝。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
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
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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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青海光热试验基地熔盐罐和除氧器-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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