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河北院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箱变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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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 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箱变设备 】 (采购编号:NC04361W-F-2024-1705) 决定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形式确定中标人。
本次采购是依据有关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建集团、中电建河北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行开展相关采购工作。我公司已根据本工程特点和需要编制完成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拟采购设备的范围、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
一、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业主为中电建昌黎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资金来源已落实,本工程拟规划建设规模为直流侧总装机容量293.27584MWp,交流侧总装机容量249.6MW。工作范围包括电站的设计、采购、制造、试验、质量保证、运输(海运和陆运)、保险、清关、施工、调试、性能试验以及将电厂移交给业主。
2、招标范围:箱变设备,详见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交货时间:2024年12月31日全部到货,具体以项目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现场指定位置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级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6、其它: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产品取得相关认证证书(若有)。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66kV,9.6MW箱变设备)或相近海上新能源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能够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及特殊试验报告等。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时00分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中国电建河北院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 箱变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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