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风打山风电场100MW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西
-百色市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已与百色市乐业县人民政府签订《乐业风打山风电场投资协议》,并获得100MW规模的建设指标,具备实施条件。拟对该项目进行EPC总承包,项目资金来源于项目自筹款。EPC总承包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风电场工程位于乐业县同乐镇东北部、幼平乡东南部和逻西乡西南部。场址区域地属山地丘陵地貌,山顶海拔在1200m-1350m之间,山顶植被以灌木、林木为主。风电场距离乐业县公路里程约15km,风场周边有 G69 高速、G212国道穿过,对外交通条件良好。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项目拟开发场址面积约108km2。
2.2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乐业县
2.3 招标内容:本工程建设容量为 100MW,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220kV出线1回接入幼平风电场升压站。通过在建的幼平升压站~雪莲220kV线路接入广西主电网。新建风打山风电场升压站~幼平风电场升压站220kV线路,长度约为6.5km,导线截面为240mm2。投标方案装机总容量不低于 100MW(超过按照 100MW 计算),轮毂高度不低于125m(不允许采用钢混塔架),采用14台单机容量71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本工程 EPC 总承包括风电场、新建升压站、配套工程、送出工程等(不含工程监理等),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征租地、拆迁及地方关系协调,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验检测、试运行、验收(含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性能保证、服务(含工程质量保修期)。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配合业主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及证照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
2.4 计划工期:暂定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要求: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质量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相关资质若有变化,按住建部最新资质改革调整后对应的相应资质执行。
3.2 业绩要求:
近 5 年具有至少 1个48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项目(含自建)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文件。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 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
3.5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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