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研发加计扣除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招标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研发加计扣除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334-ZB-241024912、 SXMTZB2403F-1126(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度研发加计扣除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咨询 ( 招标项目编号: JNC334-ZB-241024912、SXMTZB2403F-1126(G) )已由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赵庄煤业关于下达 2024年6月份经营计划的通知》(赵煤计字〔 2024〕273号 )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全面预算 ,招标人为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通过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专业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3年研发加计扣除税务优惠指导服务。完成合同期内项目立项结项、研发项目证明资料编制、出具科技查新报告、研发辅助账建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申报和相关留存备查资料编制。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研发加计扣除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咨询 :
标段(包)内容:
( 1)协助我公司搭建研发技术中心和组织架构;
( 2)完成我公司2023年度研发活动证明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立项通知、立项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验收证书、专利成果、研发人员明细、研发设备清单等系列资料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 3)为我公司科技项目进行立项查新,并取得结论为“国内未见相关文献报道”的科技查新报告;
( 4)辅导公司合理归集2023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完善费用归集依据等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材料动力耗用情况说明、其他相关费用情况说明等);
( 5)指导公司业务部门及时向其财务部门提供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的研发费用原始附件证明资料;
( 6)辅导公司编制2023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 7)出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
( 8)辅导公司准备2023年度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所要求的留存备查资料。
2.3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 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研发加计扣除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咨询 ,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或 税务师事务所,具有 有效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或《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 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至少一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涉税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 (需体现研发费用节税额在250万 元及 以上服务,若合同无法体现,需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报告中可体现被服务单位本年度研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总额在 1000万 元 及以上的佐证资料 )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3 人员要求:
(1)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执( 职 )业证书,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本单位税务系统个人所得税 申报 证明;
(2)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本单位税务系统个人所得税 申报 证明。
3. 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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