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瓦日鲁南等供电设备招标公告
山东
-济南市
招标公告
济南局集团公司瓦日鲁南等供电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4SB-138)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瓦日鲁南等供电设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济南局集团公司技术改造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调车作业安全辅助防护系统、27.5KV电压互感器、电力远动系统终端UPS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设备采购明细表。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及时办理CA证书,公开开标时需投标人代表持CA证书按时参加线上开标仪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包件1(调车作业安全辅助防护系统):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五年内(2019年1月以来)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使用单位或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的运行不少于一年(含一年)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使用单位公章或主管业务部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包件2(27.5KV电压互感器):1.投标物资须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2.投标物资须具备有效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3.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GB /T20840.1-2010、 GB /T 20840.3-2013出具的有效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质量检测报告;4.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19年1月以来)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20 台(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部部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扫描件。 包件3(电力远动系统终端UPS设备):1.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五年内(2019年1月以来)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使用单位或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的运行不少于一年(含一年)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使用单位公章或主管业务部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2.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GB/T 7260.2-2009、DL/T 1074-2019出具的有效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3.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4.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及济南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1.5.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有效的授权证书,并提供授权企业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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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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