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药饮片代配及代煎配送服务项目(0809-24411GJG30315510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4411GJG303155101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药饮片代配及代煎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投标人在《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人在《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投标人在《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人在《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投标文件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投标文件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既是生产企业也是代理经销商,则应当同时提供以上两个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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