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消保区及行政许可服务区建设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消保区及行政许可服务区建设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GC-2024-08971
项目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消保区及行政许可服务区建设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本项目提升改造工作内容,改造面积377.8m2,其中行政用房27.9m2。包括但不限于: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系统、消防工程、外运处置、拆除工程(含拆除建筑垃圾清运)、设备进场及安装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为准(若图纸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若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以社保证明材料打印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3.3人员配备要求: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人员配备应合理,不缺失,且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以社保证明材料打印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其中: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注:(1)注册在云南省的供应商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书的通知》,对提供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制作事由内写明项目名称;(2)若各省份针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有取消资格证培训或发证工作等有效说明文件,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部门发布的有效证明文件后,可不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但需按要求配备该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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